氫車按國補、綠氫補3000元/噸!克拉瑪依市印發支持氫能產業發展的有關扶持政策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氫能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自治區支持氫能產業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克拉瑪依市氫能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23-2025)》等部署要求,建設克拉瑪依市氫能產業示范區,促進氫能產業快速發展,打造氫能產業品牌,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將氫能納入克拉瑪依市重點扶持產業,參照《克拉瑪依市加大重點產業扶持力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及相關補充文件的標準,對氫能產業固定資產投資、經營貢獻、用地用房等予以重點支持。
二、設立克拉瑪依市氫能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市、區兩級相關部門共同支持氫能產業研發創新、項目建設、企業培育、示范應用、人才引進等事項。
三、設立克拉瑪依氫能產業基金,引進社會資本出資組建,按照市場化原則,根據本市氫能項目落地和產業發展需求,對氫能領域的創新研發、產業化、示范應用等事項予以資金支持。
四、完善氫能項目落地服務機制,對于投資額10億元以上的重大項目,市、區兩級相關部門組建項目推進機制,在項目用地、用電、用水、新能源備案、能評、環評等環節銜接保障。
五、完善氫能金融支持方式,對于企業實施重大氫能創新項目,在本市投資產生的銀行貸款,經認定后,參照人民銀行同期中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貸款貼息支持,單筆貼息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用好中國人民銀行碳減排支持工具,協助申請國家項目優惠貸款政策,積極協調商業銀行發放綠色低碳低息貸款。
六、支持綠氫制取示范項目建設,在2024-2025年期間,對落地克拉瑪依且氫氣產能大于5000噸/年的風光制氫一體化項目主體,按照其中綠電制氫的實際消納量,經第三方認定后給予退坡補貼,2024年補貼3000元/噸,2025年補貼1500元/噸。
七、支持建設加氫站和甲醇加注點,對新建、擴建、改建加氫站按國內加油(氣)站成熟管理體系流程實施審批,核發燃氣經營許可(氫燃料電池汽車車用加氫站),按照“非禁即入”原則實行行政審批“一站式”服務;對市域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加氫站,按照實際入統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0%給予支持,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鼓勵在現有加油(氣)站增加甲醇燃料加注設施。
八、鼓勵建設或改造天然氣管道摻氫及純氫管網示范項目,對于獲得自治區投資補助的項目,按照自治區補助金額的30%予以配套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九、支持建設共享氫儲能電站,由電站所在地財政部門按照電站建設實際入統固定資產投資額的不超過1%給予支持,同一項目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十、對于利用氫燃料電池綠氫發電并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實現電力供給本地單位的企業,按照實際交易量給予不超過0.1元/千瓦時獎勵,同一單位一年度內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十一、對于被認定為國家級新能源或新型儲能等應用示范項目的氫能項目,按照國家支持金額50%或自治區支持金額的30%給予配套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十二、在克拉瑪依市新增及更新重載卡車,率先示范推廣采購氫燃料電池汽車和綠色甲醇車,鼓勵運力發包方釋放部分長期協議運力給運力承包方;參考當年度國家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補貼標準,由車輛運營單位所在地財政部門予以運營補貼。
十三、鼓勵在符合條件的廠區、居民小區、數據中心、機關等場景安裝使用氫燃料電池熱電聯供設施,單個項目獲得自治區投資補助的,按照自治區補助金額的30%予以配套補助,單個項目經費支持最高不超過60萬元。
十四、鼓勵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等積極承擔氫能相關重大科技攻關項目。以第一承擔單位獲得國家科技計劃立項并在我市實施的項目,按上級項目資助額度的50%予以配套經費支持,單個項目經費支持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以第一承擔單位獲得自治區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立項并在我市實施的項目,按上級資助額度的30%予以配套經費支持,單個項目經費支持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十五、支持氫能產業鏈項目、關鍵核心技術、技術短板缺項攻關,對于成功申報自治區氫能產業領域揭榜掛帥的項目,按照自治區支持金額的30%給予配套獎勵,單個項目經費支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十六、鼓勵氫能創新技術在克拉瑪依開展中試試驗,對于落戶克拉瑪依中試平臺的項目,在現有價格上給予一定比例的辦公場地租金優惠;對于上報為“科技型企業”的氫能企業,對企業給予一定的認定獎勵和研發費用獎勵。
十七、對于引進的氫能產業人才,統一適配克拉瑪依市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政策,并積極協助申請自治區相關補助激勵政策。按照《克拉瑪依市急需緊缺人才引進辦法》,對評審通過的創新團隊進行“產、學、研”項目成果轉化,進入生產環節,產生生產效益,并拉動就業的,按照不同層次給予50萬-1000萬元經費支持。
十八、支持在本市建設氫能技術研究、檢測試驗、數據服務、安全運營監測平臺等公共服務及科研創新平臺,按照租賃面積相關標準,在2025年前給予平臺單位最高至75%租金減免,對符合條件的科研創新平臺給予50-500萬元認定資金補助;對氫能產業鏈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設項目,按照自治區補助金額的30%予以配套補助;對實質引進的國家、自治區級科技創新平臺分支機構,市本級科技計劃項目給予優先支持。
十九、支持制定氫能領域標準,對于參與制定氫能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本市企業和組織,在標準制定后,給予10萬元獎勵。參與制定自治區地方標準的本市企業和組織,在標準制定后,給予5萬元獎勵。對我市企業作為第一編制人完成的氫能領域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國際標準,給予30-200萬元獎勵。
二十、對在克拉瑪依召開全國性、國際性氫能行業會議,參會規模達到500人以上的且市外參會人數不少于300人的,一次性獎勵主辦方10萬元。同一會展項目在同一年度內按照“不重復、不兼得”的原則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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